2018保母托育費用補助及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補助

除了育兒津貼及生育補助,還有哪些補助是爸媽可以好好利用的呢?這裡整理有關新北市所提供的各項幼兒相關福利,歡迎有需要的爸媽們參考。


photo credit: Ehsan Khakbaz via photopin cc

保母托育費用補助

一、補助對象:

(一)就業者家庭托育費用補助:

父母雙方或單親一方皆就業,或父母一方就業、另一方因中重度身心障礙、或服義務役、或處 1 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 1 年以上且執行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 2 歲幼兒,而需送請加入社區保母系統或托嬰中心保母人員照顧者。

(1)一般家庭:父母 ( 或監護人 ) 雙方或單親一方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 1 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皆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
(2)弱勢家庭:低收入戶家庭、中低收入戶家庭、家有未滿 2歲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之家庭、特殊境遇家庭、高風險家庭、或其他特殊家庭經本府社工評估確實有需要者。

(二)三位子女以上家庭:

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有三位以上子女之家庭,其未滿 2 歲幼兒需送請保母人員照顧者。

二、補助標準:

  • 一般家庭:每月補助每名幼兒 2,000 ~ 3,000 元。
  • 弱勢家庭:每月補助每名幼兒 3,000 ~ 5,000 元。
  • 第三胎以上家庭:每月補助每名幼兒 3,000 元。

三、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於托育事實發生 15 日內檢齊應備文件送交幼兒托育地點之社區保母系統或托嬰中心初審 (若文件繳交未齊備,則以文件齊備為補助起日)。經社會局複審符合資格者,將於隔月月底將補助款項匯入申請人指定之郵局帳戶。

四、應備文件:

  1. 申請表。
  2. 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單親家庭請附戶籍謄本)。
  3. 與保母或托嬰中心簽訂之托育契約書。
  4. 父或母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5. 所得證明文件:
    (1)有 (50)(9A)(9B) 納稅資料者:免附證明文件。
    (2)無 (50)(9A)(9B) 納稅資料者:須檢附三個月內在職證明文件 ( 如任職單位開立之在職證明或薪資單或勞工保險證明)。
  6. 其他特殊情況之證明文件。

五、洽詢單位: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少年福利科,1999(本市境內撥打)或 (02)29603456 轉 3658、3659、3662、3664。

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

一、身分別:

一般生、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家庭突遭變故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原住民、新住民子女、其他。

二、申請資格:

學齡前 5 足歲幼兒,且實際在公立幼兒園所或私立合作園所(含國幼班)就學者。

三、協助內容:

免學費計畫下包括以下2項補助措施:

  1. 免學費補助:
    (1) 就讀於公立幼兒園所之幼兒,入學即免收學費,其學費由政府給予補助。
    (2) 就讀於私立合作園之幼兒,每學期最高補助學費15,000 元。
  2. 經濟弱勢加額補助:除免學費補助外,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和家戶年所得 70 萬元以下的經濟弱勢家庭,再加額補助其他就學費用。
    免學費及弱勢加額補助合計,經濟最弱勢者,最高得免學費就讀公立園所;就讀私立合作園所,每學期最高補助 3萬元。

備註:

  1. 本計畫補助項目,不包括交通代辦費、學生團體保險及家長會費等。
  2. 家戶擁有第 3 筆(含)以上不動產且其公告現值總額逾650 萬元,或年利息所得逾 10 萬元者,不論其家戶年所得數額為何,均不得請領弱勢加額補助。

新北市生育獎勵金

一、補助對象:

100 年 1 月 1 日起出生,並於本市完成出生登記新生兒之母。

二、新生兒之母或父,符合下列資格之ㄧ,且申請時仍設籍本市者:

  1. 母或父之一方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 10 個月以上。
  2. 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 10 個月之未婚婦女。
  3. 未設籍本市之未婚婦女,新生兒經生父認領登記,且生父設籍符合第一款規定。
  4. 新生兒之母或父戶籍,於本市各區間遷徙不影響申請資格,但遷出本市後又再遷入者,應重新計算設籍期間。

三、符合前揭規定者,每一胎次新生兒補助生育獎勵金新台幣 2 萬元;雙胞胎新台幣 4 萬元;三胞胎新台幣 6萬元;四胞胎以上類推之。

四、獎勵金之申請與發放程序:

  1. 申請人應於新生兒出生之次日起 60 日內辦妥出生登記,並於出生之次日起 1 年內,備妥國民身分證及印章、新生兒母親之存摺影本,至新生兒出生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辦,逾期視為放棄。
  2. 在國外出生之新生兒返國辦理初設戶籍,母或父符合前揭第二點規定者,亦得比照於前述期間內申請補助。
  3. 申請人無法親自辦理時,得委託他人攜帶申請人及受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及委託書辦理。
  4. 生育婦女如於產後死亡或行方不明或受監護宣告,得由其配偶、親屬或新生兒之實際撫養人申請。

新北市好孕專車

補貼對象

設籍本市之孕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 依社會救助法審核認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 孕婦全戶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新臺幣150萬元整。

補貼內容

孕婦搭乘指定車隊往返產檢醫療院所,每趟次最高補貼新臺幣200元,最高以20趟次為限。

應備文件

  1. 新北市政府「好孕啟程 幸福樂活」車資補助申請表
  2. 產檢證明(孕婦健康手冊或診斷證明)。
  3. 申請人最近三個月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一份或可授權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代為查詢。
  4. 申請人全戶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或可授權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代為查詢。

申請方式

請備妥應備文件掛號郵寄至社會局社區發展與婦女福利科收(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5樓)或親送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局及各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申請。

合約車隊聯絡電話

  1. 台灣大車隊:【手機直撥叫車專線55688】或【市話直撥叫車專線405-88-888】
  2. 大都會衛星車隊:【手機直撥叫車專線55178】或【電話直撥新北市孕婦專線(02)4499-993接通後按1直接派車】
  3. 婦協衛星車隊:電話直撥27662222
  4. 大愛衛星車隊:電話直撥87872000

新北市新生兒閱讀禮袋

關於閱讀禮袋

孩子的未來,從閱讀開始,孩子透過閱讀探索的過程,開啟未來的學習之旅。新北市政府為推動親子共讀從0歲開始,於全市29區圖書館辦理「新北市新生兒閱讀起步走」活動,致贈每位設籍新北市0至18個月的嬰幼兒一份閱讀禮袋,內容包括精選圖畫書、寶寶的第一份書單、寶寶愛看書親子導讀手冊等,作為新北市政府送給新生兒的第一份見面禮。

贈送對象:

凡設籍新北市且年滿0至18個月的嬰幼兒。

禮袋內容:

1本”好玩的東西”+教育部圖書 or 1本”牛來了”+教育部圖書

領取方式:

  1. 家長至新北市戶政事務所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時,即可領取一份閱讀禮袋並可同時申辦新生兒專屬圖書借閱證。
  2. 家長若未及於戶政事務所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時領取到閱讀禮袋,可持身分證及新生兒戶口名簿正本逕至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暨各分館辦理新生兒專屬圖書借閱證後,領取一份閱讀禮袋。

以上來源: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孕婦資源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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