胚胎停止發育,對期待小生命降臨的準媽媽來說無疑是個打擊,害怕、逃避都在情理之中。其實50%的胎停育是一種自然的優勝劣汰。瞭解導致胎停育的原因,做好預防,不緊張焦慮,胎停育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可以防患於未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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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精卵就像一顆種子,要經歷一系列複雜而奇妙的過程才會最終成長為一個健康的寶寶,如果在最初的階段,受精卵就沒有發好芽,那麼它很可能就會停止健康生長,我們把這種發生在孕早期的胚胎停止發育現象稱為胎停育。
如果進行超音波檢查,可以發現妊娠囊內胎芽或胎兒形態不整,無胎心搏動,或表現為妊娠囊枯萎。臨床屬於流產或死胎的範疇。不過,有時候孕期荷爾蒙水準仍保持高水準,而掩蓋了已經發生胎停的事實,在這種情況下,你可能還沒有流產症狀。因此,胎停育又被稱為過期流產。
一、80% 的胎停育發生在妊娠12 周以前。
一些準媽媽因為受到“孕中後期遭遇胎停育,很悲傷地去做引產”等新聞報導的影響,整個孕期都對胎停育憂心忡忡。其實這種擔心是不必要的。研究表明,80% 的胎停育發生在妊娠12 周以前,其中更多的發生在8 周以前。如果胚胎染色體本身沒有問題,胎兒發育器官也沒有異常,在懷孕15 周以後發生胎停育的可能性只有0.6%。
警惕胎停育信號。
懷孕12 周以前很難做到在家中監測胎心,準媽媽可以通過觀察孕早期的噁心、嘔吐等妊娠反應或是乳房脹痛的症狀是否持續、是否突然減弱或消失來儘早發現胎停育的問題。如果出現陰道出血或強於月經的劇烈下腹痛,就需要及時就醫。
二、50% 的胎停育是一種優勝劣汰。
有些準媽媽對胎停育非常緊張,甚至覺得如果一旦發生胎停育,就說明自己沒有能力留住孩子,而過分自責和內疚。其實,對於孕早期的流產或胎停育,50% 的原因源於胚胎染色體本身的異常,是一種自然的優勝劣汰的過程。即使醫生想盡一切辦法幫準媽媽保住了孩子,孩子的品質也可能並不高。所以,對於準媽媽來說,對懷孕分娩這件事應該抱有一顆平常心,不要過於強求,也不要總是緊張焦慮。緊張焦慮的情緒本身對胎兒也會有不利的影響。
一旦確診胎停育,要積極配合醫生儘快終止妊娠。
一部分遭遇胎停育的準媽媽,自身並沒有明顯的症狀表現,沒有腹痛也沒有陰道出血,只是在進行常規產檢時發現胎兒停止發育了,被診斷胎停育。當醫生建議終止妊娠時,準媽媽往往不能接受,不願意面對現實,本能地想要再等等看。
實際上,胎兒一旦停止發育,胎心消失,就沒有再保胎的必要了。而且胎停育後,胚胎會釋放出一些物質,導致母體的凝血功能異常。對於胚胎沒能自然排出的準媽媽,如果不及時將妊娠組織從宮腔內清除,可能造成大出血或不完全流產等嚴重後果。長期未排出的胚胎一旦肌化,想要清除乾淨,對子宮內膜的創傷也會非常巨大,會直接影響到未來的再次懷孕。
一旦發生胎停育,流產後至少3 個月才能再懷孕。
一般會建議準媽媽,在胎停育流產後,至少要來3 次月經後,才能準備再次懷孕。如果準媽媽年齡不大,也沒有其他因素的影響,能夠多休養一段時間,讓子宮得到更充分的恢復會更好。
有過胎停育病史的準媽媽,再次懷孕出現胎停育的風險會增加。
最新相關資料表明,有過一次胎停育病史的準媽媽,再次懷孕發生胎停育的風險增加到20%;有過兩次胎停育病史的準媽媽,第三次懷孕發生胎停育的風險增加到28%;有過三次或者以上胎停育病史的準媽媽,再次懷孕發生胎停育的機率將達到43%。
三、瞭解導致胎停育的常見原因,積極防患於未然。
除了染色體本身有問題導致的胎停育,準媽媽身體的一些隱患也是導致胎停育的原因。在準備懷孕之前,未準媽媽可以透過調整生活習慣、調理身體、孕前檢查等方式,把這些隱患降到最低。而對於有過胎停育病史的準媽媽,一定要認真查清導致胎停育的原因,積極對症治療,排除造成胎停育的身體隱患,以保證再次懷孕能夠順利。
來源:《我和寶貝》雜誌、太平洋親子網、愛寶貝育兒網